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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携手人道前行

更新时间: 2019/09/18 来源: 点击数: 43281

让法治携手人道前行

——在纪念《日内瓦公约》通过7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 黄进

2019年9月7日

 

尊敬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Jacques Pellet先生

尊敬的瑞士驻华大使馆公使Thomas STAHLI先生,

尊敬的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胡斌先生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这个晴空万里、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们相聚在北京,隆重举行纪念《日内瓦公约》通过70周年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中国国际法学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共同举办的。在此,我代表中国国际法学会,对与会的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合作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致以崇高的敬意,对中国外交部及其条法司、瑞士驻华大使馆等支持单位以及新华通讯社、中国网和新浪新闻等合作媒体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纪念《日内瓦公约》70周年:重申承诺旨在聚焦国际人道法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深入研讨,深度交流,促进国际人道法研究的创新发展,探索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70年前,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痛人道教训,国际社会在瑞士日内瓦对1929年的两个《日内瓦公约》进行了重新设计,成功通过了被誉为“现代国际人道法基石和核心”的四个《日内瓦公约》,大大拓宽了国际人道法的保护对象,增强了国际人道法的保护力度,完善了国际人道法的实施机制,是现代国际法上的一件大事。70年来,四个《日内瓦公约》跨越不同的政治、宗教、文明和社会制度,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现已有196个缔约方,成为被国际社会接受程度最高的国际公约之一普遍国际法的典范四个《日内瓦公约》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彰显了国际社会对承载的人道价值和理念的普遍认同。它们为国际社会不幸发生的国际性武装冲突各方划定了行为规范,为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各方设定了最低标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四个《日内瓦公约》是人道的国际法治体现,也是国际法治的人道光芒,还是治理武装冲突中的人道问题的重要全球标准。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武装冲突型态的不断发展变化,随着现代武器和战争科技的迅猛发展,尽管四个《日内瓦公约》在1977年和2005年得到了补充和发展,它们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为此,中国国际法学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决定共同举纪念四个《日内瓦公约》通过70周年学术研讨会,就是想为关心、关注国际人道法最新发展的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提供一个交流最新思想和理念的平台,寻求达成共识,进一步推动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和研究。

女士们、先生们

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再过23天,我将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现行国际法的学习者、追随者、适应者,也是现行国际法的遵守者、践行者、受益者,更是现行国际法的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中国今天能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能够进入世界前列,不仅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且也得益于学习和掌握国际法、践行和建设国际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十分重视包括四个《日内瓦公约》在内的国际人道法,与1949年四个《日内瓦公约》的关系可谓源远流长。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机会参加四个《日内瓦公约》的外交谈判,但就在成立后不久,1949年12月10日,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签署了四个《日内瓦公约》,并于1956年12月18日批准了这四个公约,这四个公约也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批准的第一多边国际公约。1983年4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又加入了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最早加入两个《附加议定书》的国家。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实施四个《日内瓦公约》的法律,但是它们中的许多规定中国的不同法律得到体现,还有许多规定在实践中得到了实施和遵守。2017年1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发表的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中,高度赞赏《日内瓦公约》蕴含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他说:“纵观近代以来的历史,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从360多年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到150多年前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70多年前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60多年前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关系演变积累了一系列公认的原则。这些原则应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

女士们、先生们

中国国际法学会是中国国际法领域全国性学术团体,作为中国连接国际法专家学者的纽带与桥梁和国际法学术交流中心,长期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研究、实践和发展。学会十分重视国际人道法的传播研究交流。中国有多位知名的国际人道法专家担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年刊》几乎每年都会发表国际人道法方面的学术论文。近年来,学会在每年的年会议题设置上都会有国际人道法分议题,来自全国的国际人道法专家学者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的法律官员都会在该议题下发言。比如,今年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中国国际法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的第七个分议题就是关于“国际人道法与人权法”,与会专家尤其讨论了新武器与人道法、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与人道法、以及加强国际人道法的执行等问题,有多位学者向年会提交了最新的研究论文,并在会上发言。在国际交流方面,学会常务理事、我国国际人道法领域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朱文奇教授目前担任亚洲国际法学会执行理事会理事。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朱利江教授目前担任亚洲国际法学会国际人道法研究小组组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孙世彦研究员目前担任国际人道法领域的权威英文期刊——《红十字国际评论》的编辑。学会还有许许多多理事在努力推动国际人道法在中国的传播、研究交流。

女士们、先生们!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古人在战争中就形成了不重伤不禽二毛的作战要义和惯例。作为中国古代兵家圣经的《孙子兵法》在“谋攻”篇中指出,“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作战”篇中指出,“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义思想更是作为世界五大古代文明中的人道思想的代表陈列于日内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博物馆。这些中国的传统思想无不闪耀着现代国际人道法的人道光芒。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更是对中国军队处理军民关系传统的继承和对规则的信守,为国际人道法学界津津乐道。中国国际法学会愿意与包括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内的国际人道领域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学术团体以及相关人士一起推动国际人道法的传播、研究与交流,愿意为我国的国际法学人尽可能搭建平台和舞台,提供周到的学术服务,助推国的国际人道法研究事业更上一层楼。

最后,我代表中国国际法学会再次向外交部及其条法司对本次学术研讨会提供的支持,对学会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对会议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向本次研讨会的具体筹备者和志愿者表示衷心的感谢!让我们更加紧密地携起手来,不断推进中国国际人道法研究的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国际法治与人道同行,不断推动构建人道领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预祝接下来两天的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