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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

更新时间: 2022/03/07 来源: 点击数: 73243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国际法

研究和运用

——中国国际法学会2021年工作综述

日月其迈,岁律更新。2021年,在百年变局世纪疫情迭加交织的演变中渐行渐远,而我们想在时间的长河中留下自己波澜起伏的痕迹。2021年,中国国际法学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依靠全体国际法同仁,秉持初心,砥砺奋进,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深度参与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服务国家外交大局。
一、举办国内和国际高端学术会议
(一)主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研讨会”“中国国际法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中国的国际法贡献研讨会”
2021年5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海南大学共同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研讨会”“中国国际法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中国的国际法贡献研讨会”在海口隆重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外交部、商务部、司法部、海南省等有关部门,联合国、国际红会等国际组织,全国各高校、研究院所的专家学者和代表630余人与会。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网、光明日报、海南日报等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外交部条法司司长贾桂德,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海南大学校长骆清铭,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黄惠康,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鸣、孙吉胜,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余劲松、张乃根出席开幕式。黄进会长和骆清铭校长分别代表会议主办方在开幕式上致辞。陈凤超院长代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开幕式上致辞。李鸣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
开幕式后,贾桂德司长和李詠箑司长分别以“当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条法工作”“经贸领域国内法和国际法的互动与发展”为主题作大会报告。孙吉胜常务副会长主持大会报告环节。
5月22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研讨会”召开。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就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法、运用国际法防范应对风险挑战、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议题和新时期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进行了深入研讨。
5月23日上午,“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中国国际法的贡献研讨会”召开。此研讨会系纪念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会议回顾了中国重返联合国50年来的光辉历程,从国际法角度梳理总结了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重大历史意义,并对新形势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积极建言。
5月22日下午和23日上午,参加“中国国际法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的专家学者围绕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国际法问题,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仲裁与调解,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网络空间国际法的新动向与中国主张,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问题,国际货币金融法新动向,海洋法专题,极地与太空的国际法问题,单边制裁的国际法问题,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与中国应对,国内法的域外适用与国际法,气候变化与贸易,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动向,国际争端的预防与解决机制,《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海牙判决公约》专题,“一带一路”与国际投资法律问题,RCEP、CPTPP、CAI 专题,管辖、治理与国际法治等18个分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本届学术年会延续惯例,在主场外设置了边会环节。5月22日晚在海南大学校园举办了“中国批准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和签署2019年海牙《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主题边会和“再论东京审判管辖权及法律适用之争”主题边会。边会面向海南大学学生开放。
海南自贸港是深化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加强涉外法治和国际法治对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和发展尤为重要和迫切。2021年,中国国际法学会三场盛会在海南并举,增进了我国国际法理论界、实务界与海南自贸港的交流与合作,必将促进海南自贸港的法治建设。本次会议议题广泛,研讨深入,成果丰硕,参会者多元,并呈年轻化趋态。主办和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运筹帷幄,会议组织工作专业、高效、有序、贴心,受到与会代表高度评价。
二)主办“国际法和全球治理:后疫情时代的多边主义”国际学术对话会
2021年8月2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与世界久负盛名的学术团体国际法研究院(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 IDI)共同主办了主题为“国际法和全球治理:后疫情时代的多边主义”线上国际学术对话会。会议由国际法研究院主席、国际法院法官薛捍勤女士主持。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张乃根教授、国际法研究院秘书长Marcelo Kohen教授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理事、青年学术骨干、国际法研究院成员近200人与会。国际法研究院方面由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国际法教授Malgosia Fitzmaurice和剑桥大学法律与环境政策教授Jorge Vinuales代表发言;中国国际法学会方面由学会常务理事、新当选国际法研究院Associate Member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贾兵兵和学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一峰代表发言。
本次中国国际法学会与国际法研究院协同办会取得圆满成功。中国国际法学者的专业水平和精神面貌令国际法研究院成员印象深刻,是中国国际法学会与世界最重要的国际法学术机构进行学术交流的一次成功范例。
(三)主办香港“2021·国际法论坛”
2021年11月19日,由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和中国国际法学会联合主办的“2021·国际法论坛”在香港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后’疫情时代的国际贸易法发展”。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以视频方式致欢迎辞,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席梁定邦在会议现场致欢迎辞。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本届论坛并致辞,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刘光源应邀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布莱特出席论坛并致辞。会议探讨了现有法律条文在疫情下以及疫情后的适用性,并就如何“寻求有效争议解决机制的共同守则”进行了专题研讨。来自香港特区、内地和46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律师及业界代表等近700人以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本届论坛。
香港“国际法论坛”从2016年开始第一次举办,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在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和中国国际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每年一度的香港“国际法论坛”已成为年轻的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很有影响的会议品牌和顶级学术论坛。
)主办“2021·东湖国际法律论坛”
2021年11月20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大学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东湖国际法律论坛”成功举办。论坛主题是“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与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论坛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举行,设北京、武汉两个会场。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教授出席开幕式,并作题为“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构建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致辞。百余名来自中央国家机关、高校、工商界、律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现场与会,逾1.18万人在线参加会议。
主办出版物和运营网络平台
(一)出版《中国国际法年刊(2020)》
在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中国国际法年刊(2020年)》卷于2021年3月顺利完成组稿、编审和其他出版前期准备工作,10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随后编辑部着手进行《中国国际法年刊(2021)》卷的组稿和编审工作。
《中国国际法年刊》创刊于1982年,由外交部主管,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是改革开放后最早的学术年刊,一直致力于成为中国学界国际法领域最高水准研究成果发表和交流的平台。2021年,《中国国际法年刊》再次入选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2021-2022)核心集刊。经过年刊编辑部努力,《中国国际法年刊》已正式被中国知网收录,目前,2019年卷已可以进行全书检索和阅读,年刊编辑部将继续推进历年《中国国际法年刊》全书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同时,《中国国际法年刊》从1982年创刊至2021年期间所发表的各卷本论文目录,目前均可在中国国际法学会中文网站(http://www.csil.cn/)上查阅到。
(二)出版《国际法学刊》
2021年,《国际法学刊》(季刊)如期完成全年4期出版任务,所有论文均被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其中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国际法学刊》注重政学结合,致力于发表外交一线工作者的专业论文,获得读者广泛好评,也形成了《国际法学刊》有别于其他国际法期刊的重要特色。
《国际法学刊》注重开拓优质稿源,除了专家约稿和自由投稿,还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等学术活动遴选优秀论文。今后一段时间,《国际法学刊》将继续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际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与国际法”等重要问题组稿与发表。
(三)运营微信公号和英文网站
运营“中国国际法学会”(zggjfxh)微信公众号。学会微信公众号为关心中国国际法事业的同仁提供一个分享信息、交流意见、促进研究、凝聚共识的平台。2021年,学会微信公众号一如既往地秉持“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简明性”的基本要求,发挥着学会对外宣传媒介的作用。所发布内容基本反映了学会2021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成为外界了解学会动态的重要窗口。从2013年上线运营至今,学会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持续上升,所发布文章或信息的分享、转发,阅读量也在持续增加。学会微信公众号逐渐成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进行交流、分享的重要平台,同时表明国际法在国内正在愈来愈受到重视。
运营“Global Health and Global Governance”英文网站。在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背景下,为便于中外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研讨和实现信息共享,中国国际法学会与外交学院合作,筹建了 GLOBAL HEALTH AND GLOBAL GOVERNANCE (bigghgg.cn)英文网站,并于2020年9月正式上线运营。网站设Commentaries,Bibliographies, News三个栏目,主要关注有关新冠疫情研究的各类学术成果或信息。Commentaries主要发表中外学者撰写的有深度的原创学术文章;Bibliographies主要介绍具有一定时效性的新近研究成果;News主要发布最新的研究动态信息。GLOBAL HEALTH AND GLOBAL GOVERNANCE网站致力于建设成为一个多元化的有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英文信息发布和交流网络平台。网站所发布的文章或信息在多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进展:关注角度多元,既包含中国视角,也体现国际视野;研究领域多元,既汇集了法律研究领域的大量成果,也涉及政治、文化、经济、生物、税务等其它领域的跨专业研究;信息类型多元,既坚持刊载和介绍有深度的专业理论研究成果,也转载了大量短平快的专栏评论、时评、简讯等新闻动态。
三、推动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
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参与国际法治化进程,人才是关键。中国现有国际法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和国家利益需求极不匹配,远远不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和日益多元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高端国际法治人才尤其匮乏。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具有家国情怀和世界眼光、通晓国际法规则、善于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战略所需。
学科专业是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载体。在我国目前设置的法学学科门类中,只有一个法学一级学科、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与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相比极不平衡,弱化了法学学科专业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的地位,极不利于专门培养国际法治人才。近年来,中国国际法学会一直坚持不懈地推动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黄进会长和一些有识之士在多个场合和通过多种渠道反复阐释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的重要性,痛陈由于过去对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的不够重视和短视行为所导致的今天的不利后果。今年两会召开之际,中国国际法学会还吁请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向两会提交和附议了关于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的提案。
多年不懈努力终于有了一定回响。2021年9月7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42号建议的答复》。对于“关于将国际法学列为一级学科,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建议”,教育部答复称,将继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二级学科,支持能够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高校探索设置相关一级学科,推动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博士硕士高层次人才。
、寄语2022
2022年,中国国际法学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面向国家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服务国家外交外事大局。
把握机遇,不惧挑战。百年未有之变局对于中国国际法学人而言,机遇和挑战都是前所未有的。(1)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需要国际法、重视国际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参与全球治理需要一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要加强全球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突破人才瓶颈,做好人才储备,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2)大变局产生大机遇。大变局确实带来诸多挑战,但只有变才能对后发国家产生更多机遇。史久镛先生曾说过,现在是国际法发展的最好时机。在国际法制定初期,发展中国家缺乏话语权,正当诉求没有得到充分反映。随着国际格局变化,现行全球治理体系及其规则的不合理性愈发凸显,不能有效应对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各种挑战,也为创新和完善国际法,提高新兴力量在全球治理规则制定中的地位,提供了机遇。特别是在深海、极地、外空、气候变化、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疆域和新领域的国际治理规则制定方面,中国国际法学人应该也必须抓住机遇,展现智慧,有所作为,努力为维护世界公平正义贡献更多中国方案。
推进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在大国博弈白热化和世纪疫情冲击双重作用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由于变化太快,变化因素太多,在推进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同时需要有定力,守正创新,以不变应万变。(1)应该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前提下,推进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创新。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机制和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体系,是世界各国人民对不到三十年时间两次爆发世界大战的深刻反省,是欲免后世再遭此惨不堪言战祸而达成的强烈共识。她守护了世界70多年的和平与安全。历史悲剧不能重演,特别是在世界分裂和对抗不断加剧的当下,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全球治理机制和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体系,对于维系团结、避免分裂、保卫和平、维护安全、促进发展、增进人权,其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2)要立足中国实际需要,推进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创新。国际法产生于国际关系,并用以规范和调整国际关系。在中国和平发展的过程中和世界大变局的背景下,中国国际法学人也要与时俱进,准确判断和把握国情世情的深刻变化,适应运用国际法术语表达、阐释中国的新理念、新主张和新实践。针对既有国际法规范抽象、原则、框架特征而导致的内涵不确定,以及因国际立法不发达而导致的国际法规范不成体系、冲突、灰色和空白地带,要善于通过规范的解释和创造表达自身的观念和立场,从而促进国际法规范和体系的创新和完善。(3)不断提升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推动国际规则制定、议题设置、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要善于运用国际法的语言和思维推行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善于运用国际法的机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不仅要培养一大批精通国际法的高端专业人才在一线应对处理具体问题,还应注重推进国际法的大众化、通俗化、普及化,涵养国际法治思维和观念。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在制度设计、战略规划、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有国际法意识。

百舸争流千帆竞,长风破浪正当时。迎着2022年的朝阳,中国号巨轮奋楫扬帆,劈波斩浪,向着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在新的伟大征程上,中国国际法学人当立足祖国、胸怀天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担当作为、勇毅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应有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